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十堰市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站(十堰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是在原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的基础上,并进原市国有林场管理站的职能(市林业局营林科代管)而重新组建的局属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0人(十编办发[2006]67号),十编发[2017]58号分类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具体职能职责说明如下:
(一)、林木种苗管理职能职责:
1、负责种质资源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组织品种选育、引进、试验、审定(认定)、登记和良种繁育、推广;
2、拟定并组织实施种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种子工程、体系建设;
3、监督检查种子生产和经营活动,对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仲裁鉴定和管理,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调解种子纠纷;
4、组织落实救灾备荒种子贮备任务;
5、组织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技术交流;
6、有关种子管理的其它工作。
(二)、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管理职能职责:
管理对象包括全市32个国有林场(包括在林场基础上成立的7个国家级森林公园、5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省级森林公园属于乡政府申报成立)。主要职责有:
1、代局组织制定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森林康养旅游的方针、政策等,并监督贯彻实施;
2、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制定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经营方案的编制,指导其工程建设和基地建设;
4、配合有关单位参与建设项目资金的安排,协助管好用好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建设资金;
5、组织指导林场森林经营、木材生产和加工利用,参与林场的采伐限额管理;
6、组织森林风景资源的评价和开发建设;
7、组织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信息化建设,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交流;
8、组织协调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多种经营和产业开发,并对其实行宏观调控;
9、组织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开展生产技能竞赛,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的人事和劳动用工管理经验;
10、有关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管理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站全额事业编制10人,其中管理岗3人,专业技术岗7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在职人数9人,退休人数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23年预算总收入为179.78万元,总支出179.78万元,与2022年的161.49万相比,总收入和总支出都增加18.29万元,增长11.32%,增长的主要原因预算口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79.78万元,与2022年161.49万元相比,增加了18.29万元,增长11.32%,增长的主要原因预算口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9.78万元,与2022年161.49万元相比,增加了18.29万元,增长11.32%,增长的主要原因预算口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78万元,与2022年161.49万元相比,增加了18.29万元,增长11.32%,增长的主要原因预算口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1)基本支出179.78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15万元,与2022年141.78万元相比增加了17.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预算口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商品服务支出10.59万元,与2022年10.28万元相比增加了0.31万元,增长3%,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对应增加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5万元,与2022年9.43万元增加0.6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预算口径调整,退休人员奖励性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
市林场种苗站2023年无项目支出预算,与2022年一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市林场种苗站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与2022年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21万元,和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0.49万元,和上年预算0.49万元相同。主要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主要是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家、省及上级主管单位考察调研、督导检查等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北省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14〕1号)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2022年单位预算一致。
4、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72万元,和去年的0.72万元相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0.59万元,比2022年10.28万元增加了0.31万元,增加3%,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对应增加的工会经费。其中:办公费4.81万元、培训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工会经费1.47万元、福利费1.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2022年单位预算一致,其中:
1、单位预算货物类政府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
2、单位预算工程类政府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
3、单位预算服务类政府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房屋(土地)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站无自有产权房屋(土地),办公用房无偿借用市林业局办公室。
2、车辆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站实有公务用车1辆,为业务用车。
3、大型设备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2023年预计资产增减变化情况
预计2023年房屋资产情况无变化、车辆情况无变化,大型设备资产情况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市林场种苗站2023年无单位预算项目支出及绩效公开。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财政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支出。
(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十堰市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站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