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十堰林业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局、国家级湿地公园管理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十堰林业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月3日
十堰林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是“绿满十堰”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国有林场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市林业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厅决策部署,按照“生态立市,林业立功”的总要求,加快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着力服务“五个十堰”建设,为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林业新贡献。
一、全力推进国土绿化
1.完成年度国土绿化任务。突出环丹江口库周,汉十高铁,福银、谷竹、十房、十白高速和国省干道沿线等重要区位,按照“荒山荒坡覆绿、沿路沿河造景”的原则,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工作。
2.实现绿满十堰行动目标。丹江口市、郧西县、武当山特区要围绕“绿满十堰”行动目标,持续开展造林绿化攻坚,确保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绿满十堰三年行动计划任务。2017年下半年,全省将组织绿满荆楚行动大督查、总验收和大评比。要及时开展绿满十堰行动“回头看”,做好查漏补缺。切实加强新造林管护和幼林抚育,巩固提升造林成活率和造林效果。全面组织自查,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做好迎接省级验收各项准备。
3.抓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实施。扩大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抓好新增公益林落界。抓好退耕还林任务落实和政策兑现。推进长江防护林建设和百公里汉江水源涵养林带建设。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步伐。全年完成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33.4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99万亩、封山育林15.42万亩。
4.着力提高营造林质量和效益。坚持质量优先,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降低人工纯林规模,提高混交林比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对中心城区马尾松纯林和福银高速、国省干道沿线林地实施林相改造,加强退化防护林改造更新。建设一批森林经营样板基地、示范点。
二、巩固森林城市创建成果
5.深化森林城市创建。依据《十堰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3-2022),科学制定2017年度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下达创建任务,继续把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6.指导县市推进创建。积极支持丹江口市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强对房县、竹溪、竹山县创建湖北省森林城市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好考核验收准备,力争年内至少有1个县获得命名。
三、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7.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到位。全面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在3月底前召开全市国有林场改革推进会,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阶段成效评估和全面督导部署。在5月底前联合编办、发改、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县市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8.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房县集体林 “三权分置”改革走向深入,全面总结经验,在全市其它区域稳步实施。推进集体林权有序流转,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林权交易中心和林权服务机构规范化运营,加强对林权流转方向、条件、用途等的监督和管控,保护农民权益不受损害。扎实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优化林业金融服务环境。
9.健全林业多元投资机制。进一步创新林业投资体制机制,采用市场化的办法,破解林业发展难题和瓶颈,增强林业发展后劲。一是继续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促进部门履行绿化职责,共同推进社会林业发展。二是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落实扶持政策和提高补助标准,定向引导扶持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突出新产业培育和林产品深加工,创新招商方式,增强引资实效。四是搭建林业融资平台,复制推广郧阳区组建林投公司的经验做法,把林业资源转化为资本,扩大投融资规模。
四、加强林业资源保护
10.建立林业生态红线制度。严格落实《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鄂政办发[2016]72号),启动林地、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科学界定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进一步落实县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期述职和离任审计制。
11.加强林业生态资源管理。抓好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建成林地、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动态数据库。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将林地征占用规模控制在800公顷以内。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林木采伐蓄积量控制在10万m3以内。加大对古树名木的普查和保护,严禁大树古树进城。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大力实施退耕还湿和湿地恢复工程,新建1处以上的省级湿地公园,力争新建1处国家湿地公园、竹山圣水湖、竹溪龙湖湿地公园通过国家验收。
12.抓好林业灾害防控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防火物资储备,提升森林火险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争取政府支持,形成防治合力;加大入境林木制品检疫执法力度,推行有害生物网格化监测。加大疫区及其周边县市防治投入力度,着力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和疫木清除。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开展监测防控标准站建设,强化野外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第一现场控制疫情。
五、加快发展林业产业
13.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发展木本油料。新建高标准核桃基地3万亩,完成老基地改造5万亩。新建油橄榄基地1万亩、油用牡丹0.5万亩。着力发展林下经济,力争突破50万亩。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战略新兴产业。新建省级森林公园1处。
14.倾心参与精准扶贫。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强力推进林业产业扶贫。加大对发展势头好、示范效应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专业大户进行定向扶持力度,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力争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0个。切实提高产业发展质效,积极推进精准扶贫。
六、提升依法治林水平
16.推进林业立法。争取市人大审议通过《湖北省丹江口库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完成林业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布,并实施动态管理。
17.改进行政审批。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推行集中审批和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率。
18.提升执法效能。大力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拳头”作用,增加一线执法人员力量,加大对重要部位、重大项目的日常巡查监管,实现对涉林违法的快速反应,从源头上防控涉林案件发生。建立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抽查评估制度,杜绝“人情执法”和“以罚代刑”,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
七、推进林业转型升级
19.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服务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为导向,加强科技攻关,力争取得一批林业科研成果。依托各类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机构,以及专业公司、大户,探索建立核桃产业技术联盟。探索推广政府购买林业科研推广服务模式,引导公司、大户承担、参与林业科技攻关,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林农培训。
20.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瞄准智慧林业建设目标,全面推行林业网上问政、网上办公、网上信访,扩大视频监控、北斗导航在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建立林业重点工程等林业大数据,发挥其加强监管服务社会的作用。完成市林业网改版升级,提升网站政务、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八、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1.提升林业精神区位。巩固深化“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继续开展“双十星”创建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打造服务型机关。努力提升林业精神区位,凝聚学习正能量,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弘扬实干主旋律,大力开展岗位建功活动。高质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林业工作竞进提质、争先进位。
22.加强行业内部管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林业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平安林业建设,深入推进行业风险防控。结合2016年“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和“大数据”核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从政。
23.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科技推广站、森防站建设,稳定机构队伍。继续引进和培养林业专业人才,加大林业干部职工培训。分批次组织专题培训班,对县市区林业局领导班子、乡镇林业站长进行轮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