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精准脱贫攻坚战决胜年,是精准灭荒工程关键年,也是十堰建市50周年。全市林业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发展目标,认真履行林业部门职责,扎实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为十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做出更大贡献。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生态资源保护为前提,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为抓手,按照“一山两镇三边”布局,推动全域绿化美化提档升级,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以产业提质增效为支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绿色产业、特色基地,助力精准脱贫,推动乡村振兴;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推动林业跨越式发展;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推动林业工作全面发展,争取优异成绩向建市50周年献礼。
二、重点目标
完成人工造林11.36万亩,封山育林14.7万亩,精准灭荒15万亩,森林抚育43万亩,退化林修复30.3万亩,义务植树600万株以上。森林覆盖率增速不低于0.1%,森林蓄积量增速不低于3%。
完成2018年度退耕还林计划2.3万亩,其中:竹山县1.42万亩,房县0.88万亩(跨年度实施)。完成2019年度退耕还湿5000亩。
新建产业基地6.3万亩,改造提升老基地10万亩,新增省级龙头企业4家,新申报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4家。
完成2018年度林地变更和森林蓄积量增长量调查后续工作,加快推进全省第五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2019年6月底前上报普查成果。完成十堰市全国空气负氧离子监测试点6个监测点建设并投入运行。
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落实1483.25万亩森林管护责任,做好8810名生态护林员动态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林地“一张图”,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和总量控制,确保重点工程占用林地办证率达到100%。
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监测和疫情处置,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5‰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89%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全年不出现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出现人员伤亡,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三、主要工作
(一)扎实推进国土绿化。
1.全面推进精准灭荒。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要求,突出“一山”(荒山)“二镇”(城镇、集镇)“三边”(水边、路边、村边)绿化重点,建设一批绿色示范镇、示范村、示范路。创新造林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加强技术服务,严把规划关、质量关、管护关,提高造林绿化水平。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强化市民生态文明意识。
2.打好汉江生态经济带造林绿化美化专项战役。突出丹江口库区周围和堵河流域绿化美化重点区域,制订专项规划和年度作业设计,完成林地清理、整地和绿化栽植、抚育管理任务。在丹江口大坝至郧阳柳陂段建设先行示范试点2000亩,探索积累经验。
3.推进重点区域林相改造。按照“一心两翼三高地”区域和产业布局,坚持因地制宜,着眼增绿添彩,抓好有林地山体枯死树木清理和疫木除治后空白地块的补植补造,完成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森林景观。在城区建设林相改造试点500亩。
4.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全面完成天保工程、退耕还林、退耕还湿、长防林等国家工程造林任务,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大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实施力度,加快退化林地修复,着力补齐林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
(二)筑牢林业生态安全防线。
5.认真贯彻《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编制《十堰市天然林保护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市、县重点项目占用天然林前置审查制度和依法按程序报批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市使用林地项目的过程监管和跟踪服务。
6.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理巡查月报和重大问题专项报告制度,开展森林生态监测,提高日常监测水平。如期完成2018年度林地变更和森林蓄积量增长量调查,全面完成第五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征滥占等涉林违法行为,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7.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包片督办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制,坚持在重要时期、重要地段,保持强大宣传声势,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开展防火演练,开设防火隔离带,储备防火物资,推进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充分发挥专职护林员、兼职护林员、生态护林员的作用,加大护林巡查力度,清查排除火灾隐患,落实家庭、社区、村组对重点人群的监管。
8.全面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调查,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坚持综合防治措施,全面清理枯死松木,确保2019年3月底前疫木处置到位。开展联防联控,严格疫区林木检疫执法,坚决杜绝疫木外运流通。认真开展全市野猪资源本底调查,准确掌握资源现状,绘制分布图,扎实做好野猪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深入开展核桃病虫害防治实用技术研究,服务产业发展,增加林农收入。
9.加大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督办检查,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按期销号。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考核机制、进入退出机制,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统筹规范管理。
(三)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10.加强林产基地建设。强化政策、技术和资金扶持,推广立体复合式经营,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林下经济,壮大优势林果基地,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新建油橄榄、油茶、油牡丹1万亩,花椒2万亩,生漆1万亩,耳菇林1万亩,银杏采叶6300亩,小水果6700亩;改造提升核桃基地9万亩,木瓜基地1万亩;加大科技兴林服务力度,推动市级核桃技术示范基地建设。
11.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借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机遇,多渠道筹措资金,扶持林业企业(大户)做大做强,以产带农、以工促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组织林业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展览会、论坛、研讨会等,广泛搭建林产品宣传、交易平台,拓展产销渠道,壮大规模效益。
12.发展林业新兴产业。鼓励林区闲置资源再利用,引导发展森林人家、林区生态游、休闲游、民宿项目等森林旅游、康养新兴产业,促进林业增效,提高林业经济贡献率。强化项目资金争取和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推动油橄榄、油用牡丹等新品种发展,积极引入“互联网+”新型经济形态,拓宽新兴产业发展空间。
(四)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13.深化林业机构改革。按照全市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市、县、乡林业机构设置,明确各级林业机构职能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和管理体制。
14.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全面落实改革政策,进一步解决国有林场改革编制、人员、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保障问题,打通国有林场改革“最后一公里”。转变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提高林场活力。
15.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完善改革方案,细化改革举措,整合执法力量,规范机构设置和职能重组,全面实行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质量。
16.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要素市场,健全林权流转制度,最大限度激活林权。以规范承保和理赔行为为重点,继续抓好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竹山县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积累经验。
17.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着眼服务企业、方便群众,深化林业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一张网”对接使用,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互联互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双随机一公开”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升监管水平。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涉林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提升林业行业信用水平。
(五)巩固森林城市创建成果。
18.切实做好国家复审迎检。依据《十堰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3—2022),科学制定2019年度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创建任务,强化督办落实,巩固扩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复审。
19.积极支持县乡创建工作。加强服务指导,加快推进丹江口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房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全面完成10个省级绿色示范乡村创建任务。
(六)维护林业领域安全稳定。
20.加强安全生产和涉林风险防控。树立“管行业管安全、管生产管安全”的思想,切实抓好木材经营加工、野外调查、生态旅游、采伐抚育、地质灾害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林业领域非法集资形势的研判,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最大限度控制金融风险。
21.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完成上级转办信访件和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现象。切实加强市、县(市区)林业机构内部管理,深化平安单位、平安行业创建活动,确保林业系统安全稳定。
(七)扎实推进林业扶贫工作。
22.加大林业扶贫政策执行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权属核定和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持续深化林业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行动。加强林果产业技术研究和培训,支持林业龙头企业扩大贷款贴息额度,优先办理扶贫项目征占用林地手续,提高林业扶贫实效。
23.认真落实《十堰市林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完成年度生态补偿扶贫和产业扶贫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三率一度”目标,以“户户走到、扶贫产业、安幼养老、强基固本”四项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全面巩固包联村脱贫成果,确保通过验收摘帽。
(八)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
24.切实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和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5.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强化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实施基层党建“六化”管理,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全市林业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和全方位监督管理,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发展需要和需求导向,加大林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建设一支爱国奉献、勇于创新的优秀中青年人才队伍。
26.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严肃查处涉林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保持林业系统风清气正。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27.深入开展林业系统“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林业数据库建设,提高治理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学法工作。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切实做好工青妇群团组织和党外干部党外人士工作。不断提升林业宣传信息的时效性和影响力,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全市林业转型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