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林业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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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市林业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林业工作会议要求,立足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主线,围绕“扩绿增美、护绿增质、活绿增效”目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全力推进林长制、生态修复、资源管护、林业产业、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林业发展转型跨越,年度目标全面完成。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十堰市林业局积极吸取上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验,制定并发布了多项政务公开政策,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政策体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十堰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十堰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十堰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和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市林业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60余人,受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和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事项11件全部按时调处回复收到“市长热线”“网上问政”“党风政风热线”交办单36件,全部办理并回复,办结率达100%,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群众信访矛盾,确保了涉林民生领域的社会稳定。2023年,全市涉林领域未出现缠访、闹访、聚众上访现象和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市林业局围绕林业中心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适时、实时反映林业工作动态包括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林业有关的政策方针情况、林业工作动态、统计数据、重点工作进展包括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及取得的新成绩、林业舆情信息等信息的形式包括工作动态、简报、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等为局党组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和有效依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十堰林业网在市林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网站建设管理贯彻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提高效率、及时科学的原则坚持电子政务和宣传教育并重提高平台访问速度和信息检索功能,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

及时公开了《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湖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指导标准》《十堰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市林业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重点生态区域“生态警务室”建设工作方案》等林业重点工作制度及方案,以及局机关和局直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结果,转发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等信息等。

据统计2023年十堰林业系统累计完成新闻信息稿件1300余篇。其中中国绿色时报人民网人民论坛新浪腾讯等媒体刊发200篇,湖北日报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等省级媒体刊发600篇,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广播电视台等市级媒体刊发500完成林业宣传片“不负青山”制作,央视在国家首个生态日报道竹山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林业局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协调部门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科室、局直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评估机制,对政务信息公开尤其是十堰林业网的政务信息更新严格把关确保信息规范正确、及时有效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相关部门的监测反馈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印发规范性文件,无须公开的政策解读;未收到行政许可办理事项,无须公开的行政许可结果;共办理了6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对外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存在问题,我局印发了《十堰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均及时加以整改。

202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全社会对林业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用户体验仍有待提升;三是监督与评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持续优化平台功能,加强与用户互动,收集用户反馈,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加强监督与评估工作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全面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市林业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市林业局共收到市政府交办的人大建议16件(3件主办、13件会办),政协提案6件(3件主办、3件会办)。在市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的具体指导下,目前所有涉林建议提案均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答复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同时,按政务公开要求,已及时在市政府和林业网站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市林业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持续推进监管执法依法公开,公示了《市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表》,所有的行政执法数据均依法公开,“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对象、抽查结果等信息均全面公开,做好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主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公开了《关于征求〈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关于禁止猎捕野生保护动物的通告〉的起草说明》。此外,还及时公开了《十堰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告》《关于“湖北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3)”的公示》《十堰市林业局关于2022-2023年度十堰市优秀人才推荐人选的公示》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2023年市直林业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全市林长制暨森林督查工作会议》《“武当人才沙龙”活动暨全市木本油料产业建设推进会》等重要会议情况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