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堰市林业局2021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053/2021-09892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十堰市林业局
发文字号
十林办[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6日 16:51:57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十堰市林业局2021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十堰市林业局2021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4月6日


十堰市林业局2021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林业执法体系,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全面提升林业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林业“十四五”开门红,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开展林业普法

1.制定普法规划。组织制定《全市林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及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十四五和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任务。

2.组织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宪法日、“法律六进”、植树节、爱鸟周、地球日、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要扩大林业宣传阵地,丰富宣传形式,利用现代宣传手段,探索推广互动式、个性化的宣传教育方式,实行精准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抓好《民法典》《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提升林业执法水平

3.强化林业执法。开展打击毁林行动、清风行动、退菜还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挖滥占等违法侵占森林资源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监督机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行林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试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5.启动重点执法领域监督检查。围绕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自然公园建设等涉及资源环境、生态安全的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监督检查。

三、健全林业法治体系

6.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围绕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确保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系统化、法制化。理顺森林公安转隶后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明确林业行政执法机构职责边界,确保林业执法顺畅有序,避免多头执法、推诿扯皮。

7.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清理和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事项,督促严格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坚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林业行政决策咨询论证。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林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十三五以来全市林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涉林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调研,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和建议。

8.强化法制服务。利用“互联网+法制服务”的形式,提供便捷的林业法制咨询、答疑服务。对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交办的有关林业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征求意见工作进行认真研讨,提出意见与建议,对县市区有关林业法治工作给予指导帮助。

9.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林地使用、林木采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木材经营加工等企业实体信息台账,构建纵向、横向信息联通机制,推进森林资源管理智慧化,强化违法者动态监管,提升林业信用建设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林业系统金融安全。

四、持续优化林业法治营商环境

10.加强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新技术保护。加大林业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保护力度,完善林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
    
11.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林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府采购、补助补贴、项目管理、招标投标、资产管理、产业发展等工作的审查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竞争。
    
12.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对林业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重点清查2013年以来有关林地、林木管理类文件,根据国家、省最新规定以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时提出废止、修订建议。

五、推进林业法治能力建设

13.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述法制度、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制度,强化法治林业建设责任。

14.加强林业法治队伍建设。组织林业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办案能力。坚持开展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组织林业干部职工旁听人民法院审理涉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断提升全员法治意识和水平。组建林业法治研究团队,聘请律师专家组建顾问团队,加强对涉林公益诉讼、涉林补助资金发放机制等问题的研究和指导。

15.加强执法信息与装备建设。配合省林业局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使用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与使用,通过平台开展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查询及公示,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等工作,实现办案工作智能化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卫星影像和无人机监测等手段,提高案件核查效率。尽快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装备能力建设,组织采购配备执法车辆、视听录像和听证询问强制场所等设施设备,为林业行政执法提供硬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