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在堰召开十堰市、神农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座谈会

来源: 十堰市林业局     |    作者: 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局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6-02     |     [      ]

为推进十堰市、神农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顺利开展,6月1日,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处长王润章、一级调研员陈宏玲,省野保总站副站长石道良专程到十堰召开十堰市、神农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座谈会,听取神农架国家公园、神农架林管局、十堰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针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指导。

王润章指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的重要步骤,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解决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的重大契机,是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必然要求。十堰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时间紧,任务重,十堰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策理解把握,力争6月底前完成市县整合优化预案编制上报。

王润章要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形成“一个成果”: 一是科学提出重叠交叉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方案;二是合理优化自然保护地范围及功能分区;三是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冲突;四是统筹提出新建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

王润章强调,整合优化工作要遵循“八项基本要求”:科学评估是基础。要以生物多样性评估为基础,通过对先用自然保护地以及尚未划入自然保护地但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自然资源进行科学评估,提出切实可行的调整优化预案。解决问题是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调整优化,科学界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优化功能分区,细化管理措施,重点解决好自然保护地重叠交叉、保护地范围及功能分区不合理、自然保护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等三个方面问题。实事求是是法则。要依据71号函和138号函的原则要求和具体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仔细甄别,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应保尽保是导向。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基本政策导向,克服“重减轻增”倾向,着力解决矛盾冲突,将应该保护的地方都保护起来。总面积不减少是底线。要统筹平衡增减面积,保证市域范围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确因客观原因致保护地总面积减少5%以上的,须由市级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报告,经批准后调整。自然保护区是重点。在编制自然保护地调整优化预案时,要把自然保护区作为重点,尤其是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调整,严格明确政策依据,无政策依据的原则上不允许调整。统筹推进是要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要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同步开展,与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协调推进,做到不同保护地空间范围不重叠、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不交叉,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确保各项成果相互衔接。“两个文件”是遵循。整合优化最根本的政策遵循就是71号函和138号函,同时要考虑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更要准确把握最新政策要求。

十堰市林业局局长王洪林、副局长勾开敏,相关局直单位、各县市区预案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部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